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一、院校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华北电力大学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经过近60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兼有理、文、法、经、管等多种学科、具有电力行业特色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高校。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现有教职工近3千余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近1万人。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华北电力大学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始于1986年,随着社会求知热的不断升温,华北大力大学成人教育办学规模与水平逐年呈阶梯状上升,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在电力系统和社会上树立了良好信誉,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至今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近5万人,现在在籍学生共计16000余人。
二,招生专业
高中起点专科(工商管理,会计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科起点本科(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程造价,法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三、入学方式
考生在当地招生部门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每年10月中旬考试。考试成绩过分数线,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被我校录取后,即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注册。
招生的地域为:北京、内蒙、辽宁、陕西、宁夏、新疆、山东、安徽、重庆、广东、浙江、甘肃、贵州、黑龙江十四省市区。
四、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教学及学习
华北大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方式为函授。学习年限高起本为5年,高起专、专升本为2.5年。
上课或辅导时间:采取“网络+面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学习资源和便捷、自主的学习方式,有效地缓解工学矛盾。
六、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毕业鉴定合格,由华北电力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注明“业余”或“函授”),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毕业证书签章单位:华北电力大学。
七、报名条件
以在职从业人员为主,招收:
1、报考高中起点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21周岁。
2、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或高中起点本科者须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同等学历的毕业证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八、报名资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1份;
蓝底数码照电子版1份;
专科已毕业的提供专科毕业证扫描件1份。
九,联系方式:13261569893(微信同步)
联系人: 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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